格格不入
在這次的聚會,不知為何總是覺得格格不入。或許是自身多想使然,不過,也或許在於我對 founder 世界的過度理想化吧。
在這場聚會之前,接觸到的 founder 都有著想要貢獻世界的想法。想要藉由發揮所長讓世界更好。這也是我想要進行 startup 的原因,藉由自身的天賦,創造出新的、能夠幫助到更多人的產品來賺大錢。成功於我而言是這兩大要素的交集。
不過在這次的交流才發覺,與交流會的其他創辦人相比,這實在是猶如溫室花朵般的、過於天真的想法。
這群優秀的人們只渴求達成同個目標 – 成功賺大錢。
不顧其他,鎖定目標,所謂的理想只是一種感性下的產物。
也因此我開始省思,對於市場而言,vision 的意義何在?
你要 Go big or Go profit?
Go big - 顛覆世界、成為獨角獸、主導市場
Go profit - 高收益、穩定現金流
新創圈有著一句話:你要敢做夢。創業家就是做夢然後造夢,投資人最喜愛的無非就是有強大執行能力(最好還包含銷售能力)的大夢想家。
不過,對我來說,這個夢必須在至少要有一個睡袋、頭上有能夠擋雨的遮蔽物,我才敢造夢。
這是膽小嗎?還是保守?又或者說,這是穩健的策略?每個人有不同解讀。
我只是單純認為,在沒有投資者的情況,提高產品存活率才有未來可言。成長速度勢必會變緩慢,但如果始終向著北極星前進即使靠自己造血也是可以 go big。
創投的視角
在我的視角中,每個人都有獨特的價值。
不過某個動畫角色曾說過:如果每個人對你而言都很特別,那也沒有任何人是特別的。
創投要投資的創辦人也是,每個創業家無非都很有個人想法,但他們仍然要想辦法篩選出那個特別中的特別。
Appworks 的 Jerry說:就早期新創來說,投資人看重的是創辦人的特質加上創辦人的過人之處,擁有十幾萬粉絲也是一種過人之處、運動得獎也可以是過人之處。
在回家路上,咀嚼一番這說詞之後。我領悟到:
也就是說,Top 1 這個標準是相當狹隘的標準。
「過」,不是只能從競爭意味的「超過別人」去看待,也可以從「超越尋常」這個角度。超越的角度代表:「一般人不會想去做或者做起來很困難,但你克服困難做到了,這就是不尋常。」
只要可以從客觀上拿出不尋常的證明,這就可以成為創辦人的過人之處。沒有困難就去找一個挑戰來征服(?)
不過務實一點,能夠交出執行力面向的不尋常才是上上之選。
也因此,我打算每天都要更新這個部落格。
自律以及執行力,還有思考,這是在產品 traction 以外,能夠客觀留下並且讓人認識我是誰的證據。